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

娓娓與喋喋

〜娓娓與喋喋〜

(修訂版)
摘自余光中自選集寸心造化P.367
一九八六年一月九日


不知道我們這一生究竟要講多少句話?如果有一種電腦可以統計,像日行萬步的人所帶的計步器那樣,我相信其結果必定是天文數字,其長可以繞地球幾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幾場。
有人說話如嘶蟬,並不一定要說甚麼,只是無意識的口腔運動而已。
說話,


有時只是掀唇搖舌,
有時是為了表達心意,
有時,卻是一種藝術。



許多人說話只是避免冷場,並不是要表達甚麼思想,因為他們的思想本就不多。
至於說話而成藝術,一語而妙天下,那是可遇不可求:要記入<<世說新語>>或<<約翰生傳>>才行。哲人桑塔耶納就說:「雄辯滔滔是民主的藝術;清談娓娓的藝術屬於貴族。」他所指的貴族不是階級,而是趣味。



最常見的該是兩個人的對話。其間的差別當然是大極了。對象是法官、醫師、警察、主考之類,對話不但緊張,有時恐怕還頗危險,樂趣當然是談不上的。
朋友之間用心的閒談,如果兩人的識見相當,而又彼此欣賞,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如果雙方的識見懸殊,那就好像下一盤棋讓子,玩得總是不暢。要緊的是雙方的境界能夠交接,倒不一定兩人都有口才,因為口才只宜於應敵,卻不宜用來待友。
甚至也不必能健談;往往一個健談,一個善聽,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貴在於共鳴,不,在於默契。真正的知己,就算脈脈相對,無聲也勝似有聲:這情景當然也可以包括夫妻和情人。
這世界如果盡是健談的人,就太可怕了。
每一個健談的人都需要一個善聽的朋友,沒有靈耳,巧舌拿來做甚麼呢?
英國散文家海斯立德說:「交談之道不在說話,也在會聽。」



在公平的原則下, 一個人要說得盡興,必須有另一個人聽得入神。如果說話是權利,聽話就是義務,而義務應該輪流負擔。同時,仔細聽人說話,輪到自己說時才能充份切題。我有一個朋友,迄未養成善聽人言的美德,所以跟人交談,往往像在自言自語。凡是音樂家,一定先能聽音辨聲,先能收,才能發。
仔細聽人說話,是表示尊重和關心。
善言,能羸得聽眾。
善聽,才羸得朋友。



如果是幾個人聚談,又不同了。
有時座中一人侃侃健談,眾人睽睽恭聽,那人不是上司、前輩,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擁有發言權,甚至插口之權,其他人就只有斟酒點煙、隨聲附和的份了。
有時見解出眾、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獨攬話題,語驚四座。
有時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與主客,一來一往,你問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談話的大勢,也能引人入勝。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況,乃是滾雪球式。
談話的主題隨緣而轉,愈滾愈大,眾人興之所至,七嘴八舌,
或輪流做莊,
或旁白助陣,
或爭先發言,
或反覆辯難,
或怪問乍起而舉座愕然,
或妙問迅接而哄堂大笑,


一切都是天機巧合,甚至重加排練也不能再現原來的生趣。
這種滾雪球式,人人都說得盡興,也都聽得入神,沒有冷場,也沒有冷落了誰,卻有一個條件,就是座上盡是老友,也有一個缺點,就是良宵苦短,壁鐘無情,談興正濃而星斗已稀。日後我們懷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難忘的高潮。
……
剩下的一種談話,便是跟自己了。



我不是指出聲的自言自語,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發現自己內心的真象,需要性格的力量。唯勇者始敢單獨面對自己;唯智者才能與自己為伴。一般人的心靈承受不了多少靜默,總需要有一點聲音來打救。所以卡萊爾說: 「語言屬於時間,靜默屬於永恆。」可惜這妙念也要言詮。

這樣的情景,看官可有熟悉的感覺,妳我她在過往的留言中都曾不經意地發生過多少次令人會心微笑的回憶,這也是我為特選此篇文章與大家分享。我想余先生當然也曾經身歷其中,才會寫出這篇文章,至於那句:「日後我們懷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難忘的高潮。」更令人珍惜今日的網絡緣。

201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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